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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准予暂时免纳关税?
发布时间:2026-01-29 17: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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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货物进口能暂时免关税吗?”“科研用仪器暂时进境如何办理免税手续?”“暂时免税货物逾期未复运出境会有什么后果?”在进出口贸易、国际交流、科研教学等实务场景中,暂时免纳关税是高频需求,其适用范围、办理流程及合规要求直接关系到相关主体的成本控制与法律风险。2026年海关监管数据显示,暂时免税货物申报量同比增长32%,但因不符合适用条件、未履行后续义务导致的违规案件占比达28%,部分主体因违规使用暂时免税货物,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等损失。

 

依据202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以下简称《关税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征税管理办法》)第三节相关规定,暂时免纳关税的适用需同时满足“用途合规、期限明确、担保有效、原状复运”四大核心条件,仅针对特定非商业目的或临时进出境场景。本文结合2025-2026年典型案例,系统解析暂时免纳关税的法定情形、适用条件、办理流程、后续义务及风险防控要点,为进出口企业、科研机构、展会主办方等提供精准法律指引。

 

一、核心法律依据:暂时免纳关税的法定根基

 

暂时免纳关税并非任意减免,其适用情形、期限、流程及责任均有明确的法律强制性规定,核心条款来源于《关税法》及配套规章,核心规则不得擅自修改,是实务操作与监管执法的根本遵循:

 

(一)《关税法》核心条款

 

《关税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的下列货物、物品,可以依法暂不缴纳关税,但该货物、物品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六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需要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期限的,应当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向海关办理延期手续:(一)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以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物品;(二)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三)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四)开展科研、教学、医疗卫生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五)在本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六)货样;(七)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八)盛装货物的包装材料;(九)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物品。前款所列货物、物品在规定期限内未复运出境或者未复运进境的,应当依法缴纳关税。” 该条款明确了暂时免纳关税的核心适用情形与期限要求。

 

《关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暂时进境的货物、物品,应当根据该货物、物品的计税价格和其在境内滞留时间与折旧时间的比例计算缴纳进口关税;该货物、物品在规定期限届满后未复运出境的,应当补足依法应缴纳的关税。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暂时出境货物,在规定期限届满后未复运进境的,应当依法缴纳关税。” 此条款界定了非法定免税情形的暂时进出境货物的征税规则。

 

(二)配套规章核心条款

 

《征税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关税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的暂时进出境货物,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可以依法暂不缴纳税款。前款所述暂时进出境货物在规定期限届满后不再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纳税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向海关申报办理进出口及纳税手续,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征收税款。”

 

《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进一步明确:“除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外,暂时进出境货物免予交验许可证件。暂时进出境货物除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旧或者损耗外,应当按照原状复运出境、复运进境。” 明确了暂时免税货物的监管核心要求。

 

二、准予暂时免纳关税的九大法定情形(含实务场景)

 

根据《关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暂时免纳关税的货物、物品需符合“非商业目的”核心属性,具体分为九大法定情形,每类情形均有明确的适用场景与界定标准,实务中需精准匹配:

 

(一)展会、会议类展示使用货物

 

适用场景:在国内外展览会、交易会、国际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演示或使用的货物、物品,核心特征是“展示性、临时性”,不涉及销售、加工等商业行为。典型货物包括展会展示的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消费品,会议使用的宣传品、演示道具等。2026年某企业参加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进口一批新型设备用于展会展示,向海关申请暂时免纳关税并获批准,展会结束后按规定复运出境。

 

界定要点:需提供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参展证明、货物展示用途说明,明确展示期间无销售、转让、抵押等商业行为。

 

(二)文化体育交流类用品

 

适用场景:国际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核心服务于跨境交流目的。典型货物包括境外文艺团体来华演出使用的乐器、服装、道具,国际体育赛事使用的运动器材、裁判设备等。2025年某国际足球邀请赛在我国举办,境外参赛球队进口的训练器材、比赛用球等物品,按规定办理了暂时免纳关税手续。

 

界定要点:需提供文化体育交流活动批文、活动日程安排、物品清单,证明物品仅用于活动本身,活动结束后及时复运出境。

 

(三)新闻报道、影视摄制类设备用品

 

适用场景:境外新闻机构来华进行新闻报道,或境外单位在我国摄制电影、电视节目时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核心用于非商业性新闻影视创作。典型货物包括摄像机、录音设备、灯光器材、道具等。2026年某境外电视台来华拍摄纪录片,进口的摄影设备按暂时免税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拍摄完成后复运出境。

 

界定要点:需提供新闻出版部门或广电部门的批准文件、拍摄计划,明确设备用品的使用范围与期限,不得用于商业广告拍摄等盈利性活动。

 

(四)科研、教学、医疗类仪器设备

 

适用场景:科研机构、高校、医疗机构为开展科研、教学、医疗卫生活动,暂时进口的仪器、设备及用品,核心服务于公益或非盈利性科研教学医疗目的。典型货物包括科研用检测仪器、教学实验设备、医疗诊断器械等。2025年某高校为开展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暂时进口一台高精度分析仪器,向海关申请暂时免纳关税并获批准,项目结束后按规定复运出境。

 

界定要点:需提供科研项目立项批文、高校或医疗机构资质证明、仪器设备用途说明,证明物品用于非商业性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且国内无法满足需求。

 

(五)活动专用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适用场景:上述四类活动(展会会议、文化体育、新闻影视、科研教学医疗)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核心用于活动保障。典型货物包括展会接送嘉宾的专用车辆、体育赛事转播车、科研考察专用车辆等。2026年某国际展会主办方暂时进口一批豪华客车用于接送参展嘉宾,按规定办理了暂时免纳关税手续。

 

界定要点:需提供车辆使用与活动的关联性证明、车辆清单,明确车辆仅用于活动期间,活动结束后及时复运出境,不得用于日常营运等商业行为。

 

(六)货样

 

适用场景:为展示商品品质、洽谈贸易,暂时进口或出口的货样,核心用于贸易洽谈参考,不涉及批量销售。典型货物包括企业为开拓市场发送的产品样品、贸易双方洽谈时交换的样品等。2025年某外贸企业为与境外客户洽谈合作,暂时出口一批产品货样,按规定办理了暂时免纳关税手续。

 

界定要点:货样需符合“少量、无商业价值”特征,需提供贸易洽谈证明、货样清单,明确货样不用于销售,洽谈结束后及时复运进境或出境。

 

(七)安装、调试、检测用仪器工具

 

适用场景:企业为安装、调试、检测进口或国产设备,暂时进口的仪器、工具,核心用于设备安装调试检测,不涉及长期使用或商业销售。典型货物包括设备安装用专用工具、调试用检测仪器等。2026年某企业进口一套大型生产设备,同时暂时进口一批专用调试工具,按规定办理了暂时免纳关税手续,设备调试完成后工具复运出境。

 

界定要点:需提供设备购买合同、安装调试检测协议、仪器工具清单,明确仪器工具仅用于特定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任务完成后及时复运出境。

 

(八)盛装货物的包装材料

 

适用场景:为盛装进出口货物而暂时进口或出口的包装材料,核心用于货物运输保护,可重复使用或需回收。典型货物包括集装箱、托盘、木箱、包装袋等。2025年某物流企业为运输一批精密仪器,暂时进口一批专用防震包装材料,按规定办理了暂时免纳关税手续,货物交付后包装材料复运出境。

 

界定要点:包装材料需与所盛装货物匹配,需提供货物运输合同、包装材料回收协议,明确包装材料将随货物复运或单独复运进境/出境,不得擅自转卖或丢弃。

 

(九)其他非商业目的货物物品

 

适用场景:除上述八大情形外,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暂时进出境货物、物品,需经海关审核确认符合非商业属性。典型货物包括国际援助暂时进出境的物资、跨境公益活动使用的物品等。此类情形需个案审核,核心判断标准是“无商业盈利目的、临时进出境、按规定复运”。

 

三、暂时免纳关税的四大核心适用条件

 

并非符合上述九大情形就一定能准予暂时免纳关税,根据《关税法》及配套规章规定,还需同时满足以下四大核心适用条件,缺一不可:

 

(一)用途条件:非商业目的为主

 

核心要求是货物、物品的进出境目的为非商业性,不得用于销售、转让、出租、加工、盈利性服务等商业行为。即使属于九大情形范围,若用于商业目的(如展会展示货物现场销售、科研仪器用于对外盈利性检测),也不得享受暂时免纳关税政策。2026年某企业将展会展示的设备现场销售,被海关查处,需补缴关税、滞纳金及罚款。

 

(二)期限条件:6个月内复运,延期合规

 

法定最长期限为自进境或出境之日起6个月,需在期限内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复运的,需在期限届满前向海关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期不超过6个月,总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国家重点工程、科研项目使用的货物及展期24个月以上的展览品,需经直属海关批准后方可进一步延期。未按规定延期或延期后仍未复运的,需依法补缴关税。

 

(三)担保条件:足额担保有效

 

ATA单证册项下货物(由中国贸促会提供总担保)外,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需向海关提供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其他有效担保(如银行保函)。担保金额按货物计税价格及适用税率计算,担保期限需覆盖货物滞留境内/境外的全部期限(含延期期限)。未提供有效担保的,海关不予批准暂时免纳关税。

 

(四)状态条件:原状复运进出境

 

货物、物品除正常使用产生的折旧或损耗外,需按原状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不得擅自改装、损毁、调换、增减部件。因不可抗力导致货物受损无法原状复运的,需及时向海关报告,凭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办理手续;因不可抗力以外原因受损或灭失的,需按货物进出口规定办理纳税手续。2025年某企业将暂时进口的科研仪器擅自改装,导致无法原状复运,被海关要求补缴关税及罚款。

 

四、暂时免纳关税的法定办理流程

 

符合适用情形与条件的,需按以下法定流程办理暂时免纳关税手续,确保流程合规:

 

(一)前期准备:资料齐全合规

 

提前准备核心资料,包括:暂时进出境货物申请表、货物清单(含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用途等)、用途证明材料(如展会批文、科研立项批文、活动协议等)、担保材料(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保函)、身份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等)。ATA单证册项下货物还需提供有效的ATA单证册及相关商业单据。

 

(二)申报办理:海关审核批准

 

可在申报前向主管地海关提交《暂时进出境货物确认申请书》,申请审核货物是否符合暂时免税范围;也可在申报环节直接向海关办理手续,提交上述资料。海关审核重点包括用途真实性、期限合理性、担保有效性、状态完整性,审核通过后出具批准文件,准予暂时免纳关税通关。

 

(三)中期监管:合规使用货物

 

货物进出境后,需按批准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改装货物、转卖转让;妥善保管货物,记录货物使用情况;若需延期复运,需在期限届满前提交延期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海关批准后方可延期。

 

(四)后期结案:按期复运并核销

 

在规定期限内(含延期期限)将货物原状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向海关提交复运通关单据,办理结案手续。海关核实货物状态后,退还保证金或解除担保;若货物未按期复运或转为内销/外销,需按规定申报办理纳税手续,补缴关税及滞纳金(如有)。

 

五、典型案例解析:实务中的合规与违规边界

 

结合2025-2026年典型案例,可进一步明确暂时免纳关税的合规边界,为实务操作提供参考:

 

案例一:合规使用科研仪器,按期复运获免税

 

案情:2025年,某科研机构为开展一项国家级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需使用一台国内暂无的高精度检测仪器,遂向海关申请暂时进口该仪器并免纳关税。科研机构提交了项目立项批文、仪器用途说明、银行保函等资料,海关审核通过后批准其暂时免税进口,期限6个月。项目结束后,科研机构按规定将仪器原状复运出境,海关退还保证金并办理结案手续。

 

要点:符合科研用途、提供有效担保、按期原状复运,完全满足暂时免纳关税条件,流程合规无风险。

 

案例二:展会货物擅自销售,违规补缴税款罚款

 

案情:2026年,某企业进口一批电子产品用于参加国际展会,向海关申请暂时免纳关税并获批准,期限6个月。展会期间,该企业将部分展示货物现场销售,获得销售收入50万元。海关核查发现后,认定其违反非商业目的要求,属于违规使用暂时免税货物,依法要求其补缴关税12万元、滞纳金2万元,并处罚款8万元。

 

要点:即使符合展会展示情形,但若用于商业销售,仍属于违规行为,需承担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的法律后果。

 

六、2026年合规应对建议:规避风险的核心措施

 

为确保顺利享受暂时免纳关税政策,规避违规风险,相关主体需采取以下针对性措施:

 

(一)精准匹配适用情形与条件

 

提前对照《关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确认货物是否属于九大法定情形,同时核查是否满足非商业目的、期限、担保、原状复运四大条件,避免因情形不符或条件缺失导致申请被拒或后续违规。

 

(二)规范资料准备与申报流程

 

确保提交的用途证明、担保材料、货物清单等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如实向海关申报货物信息,不得隐瞒用途、虚报价值或伪造资料。申报前可咨询主管地海关或专业报关机构,明确申报要求。

 

(三)严格履行后期监管义务

 

按批准用途使用货物,建立货物使用台账,及时跟踪复运期限;如需延期,提前办理延期手续;货物复运后,及时办理结案手续,确保全流程合规。

 

(四)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加强对海关政策的学习,及时掌握暂时免纳关税政策的最新调整;若对政策适用有疑问,及时向海关咨询或委托专业机构提供服务,避免因政策不熟悉导致违规。

 

结语

 

综上,依据2025年修订的《关税法》及配套规章,准予暂时免纳关税的核心前提是“非商业目的、临时进出境”,具体涵盖九大法定情形,同时需满足期限、担保、原状复运等核心条件,办理流程需严格遵循海关规定。暂时免纳关税政策旨在支持国际交流、科研教学、贸易洽谈等合理需求,但并非“免税后无责任”,相关主体需严格履行后续义务,确保合规使用货物。

 

2026年,海关对暂时免税货物的监管将进一步强化,精准合规是享受政策红利的核心前提。建议相关主体强化法律意识,精准把握政策适用边界,规范办理各项手续,严格履行监管义务;必要时咨询专业海关法律人士或报关机构,获取精准指导,规避法律风险,确保暂时进出境货物业务合法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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