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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纠纷犯法吗?
发布时间:2026-05-11 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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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作为房产交易的桥梁,连接着买卖、租赁双方,其服务涵盖房源推介、合同促成、手续代办、佣金结算等多个环节。但由于行业规范程度不一、中介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房屋中介纠纷频发,常见的有虚假房源、佣金争议、隐瞒房屋关键信息、违规收费、擅自变更合同等。不少当事人疑惑:发生房屋中介纠纷,中介的行为算犯法吗?纠纷双方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哪些中介行为会构成违法,甚至触犯刑法?

核心结论明确:房屋中介纠纷不一定犯法,关键看纠纷性质和中介行为的严重程度——多数中介纠纷属于民事争议(如佣金纠纷、合同违约),仅需承担民事责任,不构成违法犯罪;但若中介存在欺诈、虚假宣传、挪用资金等严重违法行为,或纠纷升级为暴力冲突,可能触犯行政法、刑法,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一、核心法律依据:中介纠纷的法定界定准则

房屋中介纠纷的法律认定,核心依据涉及民事合同、行政监管、刑事处罚三大领域,以下为关键法条原文援引,是判断中介行为是否犯法、划分责任的根本遵循,严禁擅自修改:

(一)民事责任依据(最常见,多数纠纷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行政责任依据(中介违规行为适用)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出房屋赚取差价;(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处罚。”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三)刑事责任依据(中介严重违法行为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注:中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房源、骗取佣金等,涉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注:中介挪用客户交易资金,涉嫌挪用资金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注:中介与公职人员勾结,违规办理房产手续,涉嫌滥用职权相关犯罪)

(四)核心法条解读

1.  纠纷分层逻辑:房屋中介纠纷按“行为性质”分为三层——普通合同违约(如佣金争议、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仅承担民事责任;违规经营(如虚假宣传、违规收费),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严重违法(如诈骗、挪用资金),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2.  犯法的核心界定:判断中介行为是否“犯法”,关键看是否违反行政法、刑法的强制性规定——仅违反民事法律(如违约),属于“民事侵权/违约”,不算“犯法”;违反行政法、刑法,才属于“犯法”,需承担相应处罚。

3.  责任并行原则:中介若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不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如诈骗后需退还赃款、赔偿受害人损失);行政处罚(如罚款、停业整顿)也不替代刑事责任(如判刑),多重责任可同时追究。

二、关键区分:3类中介纠纷情形,判断是否犯法(2026最新实操)

结合2025-2026年司法实践和行业监管案例,房屋中介纠纷主要分为“普通民事纠纷”“中介违规行为(行政违法)”“中介犯罪行为(刑事违法)”3类,每类情形的性质、表现、责任明确,可直接对照判断:

(一)情形1:普通民事纠纷(不犯法,仅承担民事责任)

这是最常见的中介纠纷类型,核心是“合同违约”或“民事侵权”,未违反行政法、刑法,不属于“犯法”,仅需承担民事赔偿、继续履行等责任。

常见表现:

1. 佣金争议:中介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拒绝支付佣金;或中介未促成合同成立,却强行索要佣金;

2. 未完全履行服务义务:中介未按约定提供房源推介、手续代办等服务,导致交易延误或不便;

3. 轻微疏忽:中介因过失遗漏房屋非关键信息(如小区周边临时施工),未造成委托人重大损失;

4. 合同履行分歧:双方对中介服务范围、报酬标准、违约责任约定不明,引发争议。

责任承担:① 继续履行合同(如中介完成未完成的服务、委托人支付约定佣金);② 赔偿损失(如中介过失导致委托人产生的合理损失);③ 支付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

典型参考(2026年,苏州姑苏区法院案例):某中介公司与委托人张某签订中介合同,约定中介为张某推介二手房,促成交易后张某支付佣金1.2万元。中介成功推介房源,张某与卖方签订购房合同,但以“中介未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为由拒绝支付佣金。法院审理认为,中介已促成合同成立,虽未完全履行过户协助义务,但未构成根本违约,判决张某支付佣金1.2万元,中介赔偿张某因自行办理过户产生的费用800元。此案属于普通民事纠纷,中介和张某均未犯法,仅承担民事责任。

(二)情形2:中介违规行为(行政违法,算犯法,承担行政+民事责任)

中介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实施违规经营行为,属于“行政违法”(犯法),需承担行政罚款、信用惩戒等行政责任,同时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常见表现(结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1. 虚假宣传/虚假房源:发布不存在的房源、夸大房屋面积/配套(如虚构学区、地铁房),诱骗当事人签订合同;

2. 违规收费:超出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或收取“茶水费”“代办费”等不合理费用;

3. 隐瞒关键信息:故意隐瞒房屋抵押、查封、凶宅、质量问题等与交易相关的重要信息,损害委托人利益;

4. 分割出租违规房屋: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成多个小间出租,违反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5. 泄露委托人信息:擅自泄露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房屋信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

责任承担:① 行政责任:被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罚款、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情节严重的停业整顿;② 民事责任: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赔偿委托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因虚假房源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

典型案例(2025年,广州天河区住建部门处罚案例):某中介公司为吸引客户,发布多套虚假学区房房源,标注“百分百学区、单价低于市场价20%”,多名委托人实地看房后发现房源不存在,向住建部门投诉。经查,该中介公司共发布虚假房源12套,涉及受害人27人。住建部门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对该中介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对相关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记入信用档案;同时,中介公司退还受害人支付的定金、服务费,赔偿受害人合理损失共计5.8万元。此案中,中介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犯法),需承担双重责任。

(三)情形3:中介犯罪行为(刑事违法,严重犯法,承担刑事+民事+行政责任)

中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严重犯法),需承担有期徒刑、罚金等刑事责任,同时退还赃款、赔偿损失,接受行政处罚。

常见表现及对应罪名:

1. 诈骗罪:虚构房源、虚构交易,以“定金”“佣金”“代办费”等名义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通常5000元以上);

2. 挪用资金罪:中介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客户支付的购房款、定金、租金等交易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

3. 非法经营罪:未取得房地产经纪资质,擅自开展中介业务,情节严重(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多次违规经营);

4. 行贿罪:为违规办理房产过户、资质审批等手续,向公职人员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

责任承担:① 刑事责任:根据罪名轻重,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无期徒刑;② 民事责任:退还骗取、挪用的财物,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失;③ 行政责任:被吊销经纪资质、没收违法所得,终身禁止进入房地产中介行业。

典型案例(2025年,上海松江法院案例):中介吕某未取得房地产经纪资质,擅自开展中介业务,虚构多套二手房房源,以“先交定金锁定房源”为由,骗取15名委托人定金共计86万元,所得款项用于个人挥霍。案发后,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审理认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责令吕某退还全部赃款,赔偿受害人损失。住建部门对吕某处以罚款,禁止其终身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此案中,吕某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属于严重犯法,承担三重责任。

三、责任主体与维权流程:2026年最新实操细则

房屋中介纠纷中,责任主体不仅包括中介公司,还可能涉及中介人员、交易双方,维权需区分责任主体,按流程依法推进,以下为实操细则:

(一)责任主体划分

1. 中介公司:中介人员在工作中实施的行为,若系职务行为(如履行中介服务、收取费用),责任由中介公司承担;若中介人员个人故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如私自骗取定金),由个人承担刑事责任,中介公司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若存在管理过错)。

2. 中介人员:个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故意隐瞒房屋查封信息、私自挪用资金),需与中介公司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构成犯罪,个人承担刑事责任。

3. 交易双方:委托人若存在违约行为(如拒绝支付合理佣金),需承担民事责任;若与中介串通实施违法行为(如规避税费),需共同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涉嫌刑事犯罪。

(二)维权实操流程(分情形推进)

1. 普通民事纠纷(不犯法):① 协商沟通:与中介公司协商,明确责任,达成和解协议(如支付佣金、赔偿损失);② 投诉调解:协商无果,向当地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住建部门投诉,申请调解;③ 民事诉讼:调解无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中介合同、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2. 中介违规行为(行政违法):① 收集证据:留存中介违规的相关证据(虚假房源截图、收费凭证、沟通记录);② 行政投诉:向当地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查处中介违规行为,责令其退还费用、赔偿损失;③ 民事索赔:若造成自身损失,可同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中介赔偿。

3. 中介犯罪行为(刑事违法):① 紧急报案:发现被诈骗、资金被挪用,立即拨打110报警,提交相关证据,配合公安机关侦查;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中介退还赃款、赔偿损失;③ 行政举报:向住建部门举报中介违规资质,要求吊销其经纪资质,追究行政责任。

四、常见误区澄清(2026年高频疑问,必看避坑)

误区1:“只要发生中介纠纷,中介就犯法了”

纠正:错误。多数中介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如佣金争议、轻微违约),仅违反民事法律,中介只需承担民事赔偿、继续履行等责任,不算“犯法”;只有中介实施违规经营、诈骗等行为,违反行政法、刑法,才属于“犯法”。

误区2:“中介虚假宣传,只是道德问题,不算犯法”

纠正:错误。中介虚假宣传、发布虚假房源,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属于行政违法(犯法),会被住建部门罚款、记入信用档案;若虚假宣传骗取财物数额较大,还会构成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

误区3:“中介挪用我的购房款,只能要求退还,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纠正:错误。中介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客户交易资金,涉嫌挪用资金罪,属于刑事违法(严重犯法),受害人可报警,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中介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退还挪用的资金、赔偿损失。

误区4:“中介员工的过错,与中介公司无关,只能找员工追责”

纠正:错误。中介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实施的违规、违约行为,责任由中介公司承担;若员工个人实施犯罪行为,中介公司存在管理过错的,需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不能仅找员工追责。

误区5:“中介纠纷只能打官司,没有其他解决途径”

纠正:错误。普通民事纠纷可通过协商、行业调解、行政投诉解决,无需打官司;只有调解、投诉无果,才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维权;涉及违法犯罪的,优先报警,通过刑事程序解决。

误区6:“中介未促成合同成立,就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纠正: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房源调研费、交通费),但需提供相关费用凭证。

五、实操提醒:交易当事人及中介从业者必看

1. 交易当事人:① 签订中介合同前,核实中介公司资质、经纪人员执业资格,避免与无资质中介合作;② 仔细阅读中介合同,明确服务范围、佣金标准、违约责任,避免口头约定;③ 支付费用时,要求中介出具正规发票,切勿支付现金或私下转账;④ 发现中介虚假宣传、隐瞒信息,及时收集证据,第一时间投诉或维权,避免损失扩大。

2. 中介从业者:① 严格遵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范经营,不发布虚假房源、不违规收费、不隐瞒关键信息;② 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明确告知委托人房屋抵押、查封、质量等相关信息;③ 妥善保管客户交易资金,不得挪用、侵占;④ 提升专业素养,避免因过失引发民事纠纷,杜绝违法犯罪行为。

3. 牢记时效期限: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行政投诉时效为2年,刑事追诉时效根据罪名轻重确定(诈骗罪追诉时效最高可达20年),切勿超过时效维权。

结语

综上,房屋中介纠纷是否犯法,核心在于中介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普通民事纠纷不犯法,仅承担民事责任;中介违规经营属于行政违法,需承担行政+民事责任;中介实施诈骗、挪用资金等行为,构成刑事犯罪,需承担刑事+民事+行政责任。

2026年,我国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管持续收紧,对违规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既注重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推动中介行业规范化发展。无论是房产交易当事人,还是中介从业者,都应坚守法律底线,理性处理纠纷——当事人要提高警惕,防范中介违规违法风险;中介要规范经营,诚信履行服务义务,切勿因一时侥幸,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最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你正遭遇房屋中介纠纷,不知如何判断中介行为是否犯法、如何收集证据、如何维权,可随时联系我们,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一对一指导,助力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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