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购房者实地看房,很容易忽略隐蔽质量缺陷。房屋交付入住之后才发现墙体渗水、管道老化、墙体开裂等问题,由此引发大量纠纷。和新建商品房不同,二手房买卖,卖方一般不承担长期保修义务,责任划分核心看:卖方是否明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有没有向买方如实告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同时民法典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可以分成两种情形:第一种,卖方明知房屋存在漏水、墙体霉变等质量隐患,刻意隐瞒,看房时做掩盖处理,比如临时修补墙面遮盖渗水痕迹。这种属于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买方发现后,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维修费用、赔偿损失;如果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买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第二种,卖方本身并不知晓房屋隐蔽瑕疵,房屋外观正常,看房时无法发现。这种情况下,在房屋完成交付,双方完成验房交接之后,买方再提出质量问题,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买方索赔请求。
房屋验房环节是风险控制点。双方交房时,应当共同查验房屋,签署房屋交接单。交接单可以写明房屋现状,有无漏水、破损等情况。买方验房时,建议仔细查看卫生间、阳台、外墙等易渗水位置,必要时聘请专业验房机构查验。很多购房者验房时草草签字,入住之后才发现问题,举证难度极大。
还有一类特殊瑕疵,属于房屋主体结构。如果二手房存在主体结构安全隐患,无论卖方是否知情,该质量问题已经影响房屋安全使用,买方有权主张相应权利。但主体结构瑕疵举证门槛较高,一般需要专业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鉴定报告。
很多购房者存在误区:买到房子,房屋就应当完好,只要发现漏水就可以找原房主赔偿。实际上二手房交易遵循现状交付原则,买方有审慎查验义务。买方看房阶段,应当尽到合理检查义务。对于肉眼能够发现的表面瑕疵,交房后再主张赔偿,通常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发生质量纠纷,优先协商维修、赔偿。协商不成提起诉讼,需要准备验房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维修票据,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可以增加房屋质量承诺条款,写明卖方承诺无隐瞒重大质量缺陷,约定隐瞒瑕疵对应的违约责任,提前规避交易风险。